本院概况
院领导介绍
工作报告
法律法规
律师联络平台
检察长信箱
重要案件信息
法律文书公开
 
检察新媒体
微博二维码
微博二维码
微信二维码
微信二维码
当前位置:首页>>检察要闻
法检“两长”同庭履职:持枪猎捕触法网 以案为鉴护生态
时间:2026-10-21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大 | 中 | 小】

10月21日,由禄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蔡某甲、蔡某乙涉嫌非法持有枪支、非法狩猎罪一案在禄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县法院院长刘东明担任审判长,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淙出庭支持公诉,“两长”同庭履职,彰显司法权威与担当,庭审中结合案件事实开展普法宣传,警醒广大群众严守法律底线、守护绿水青山。

01以案释法:厘清违法本质 破除认知误区

辖区村民二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,私自持有枪支潜入山林开展非法狩猎活动,最终被民警查处。经核查,涉案枪支为国家禁止私人持有的管制枪支,野生麂子属于国家“三有保护动物”(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),两名涉案人员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。广大群众切勿认为自制枪支、老式猎枪仅用于打猎、无社会危害,只要未经准许私自持有枪支,就属于刑事犯罪。非法持枪进山狩猎,极大提升了意外伤人、暴力违法的风险,严重威胁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同时,很多群众存在认知误区,认为只有猎杀大熊猫、老虎等珍稀濒危动物才会被追责,野生麂子、野兔、野鸡等常见野生动物不受法律保护。


02立足生态:野生小动物 山区大生态

山林万物,各有其序。山区生态系统是绿水青山的核心根基,而各类“三有保护动物”是维系生态平衡、保障生物多样性的关键纽带。作为食草动物,它们调节林下植被,维系山林物种平衡,为其他肉食动物提供食物来源,是维系山区食物链完整、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环节。随意猎杀野生动物,会打破局部生态链条,造成种群失衡,久而久之造成山林生态退化、生物多样性减少、病虫害增多等生态问题。良好的山林生态是山区群众赖以生存、增收致富的宝贵财富。非法持枪狩猎的行为,不仅是触犯法律的个人违法行为,更是破坏区域生态安全、损害集体生态利益的恶劣行为。

03普法倡议:主动缴枪除陋习 同心共护好生态

在此提醒广大群众:1. 主动上缴枪支,远离涉枪犯罪。家中留存的猎枪、自制枪、弹药等,主动上交相关部门,绝不购买、持有、使用各类枪支,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。2. 破除狩猎陋习,严禁非法猎捕。辖区山林多属于禁猎区域,全年禁止猎捕野生动物。禁止使用枪支、捕猎夹、电网等工具捕猎,不食用、不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,摒弃“打猎解馋、猎奇玩乐”的陋习。3. 树立生态意识,参与生态共治。摒弃“进山打猎不算大事”的陈旧思想,充分认识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、法律保护地位,主动学习野生动物保护、枪支管理法律规定。发现非法持枪、非法狩猎、贩卖野生动物线索,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争当山林生态守护者。 山林生态环环相扣,野生动物维系生物多样性,是山区宝贵生态财富,枪支属于国家严格管控器具。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鉴、警钟长鸣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保护野生动物,共同守护辖区绿水青山!


一审|姚云睿
二审|姚 辰
终审|杨怀智
供稿|余 璇